(1) 內部稽核主管定期與審計委員會委員溝通稽核報告結果,並於每季的審計委員會會議中作內部稽核報告,平日視需要直接以電子郵件、電話或會面方式進行,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
(2) 簽證會計師於規劃及完成階段針對本公司及海內外子公司財務報表核閱或查核結果、內控查核、IFRSs公報修訂與發布對公司之影響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事項,向獨立董事進行報告,並就有無財報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是否影響帳列方式進行溝通。
為提供您更多優質的內容,本網站使用cookies分析技術。若您點選「接受」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cookies。點選「拒絕」表示您在瀏覽網站中,您的裝置仍會儲存Cookies,但當您離開網站後,Cookies即會被清除。關於更多cookies資訊請閱讀我們的隱私權政策。